首页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章 检测评估 第二十四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检测评估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桥梁每次的检测评估结果及评定的技术等级及时归档。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