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1999年) 第七条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199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要求,规定白蚁防治单位的业务范围。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