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外的房屋权属登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