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1992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便器水箱质量和应用的监督管理,节约用水,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关于改造城市房屋卫生洁具的通知》(计资[1987]2391号)(简称《通知》,下同)和《印发“关于推广应用新型房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规定”的通知》(计资[1991]1243号)(简称《规定》,下同),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