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对归档的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划分密级、编制检索工具。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