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时,抵押人违反前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