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