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十三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