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3月) 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3月) 第二十条 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