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8年) 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三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工程施工合同; 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预售方案。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