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章 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六条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六条 房地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