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条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