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1996年) 第十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199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所用产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未经鉴定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用。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