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六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