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五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第五条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五条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 实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有关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具体的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