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年) 第二条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