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银行、信用社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银行、信用社的具体情况,制定适用于本银行、信用社财务管理需要的具体规则或操作规程。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