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银行、信用社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