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章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2004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动物园规划、审批时,应当将动物园设计方案征求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 方便游览观赏; 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饲养人员管理操作方便; 规定的设施齐全。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