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章 动物园的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动物园的管理 第十八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对饲养动物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饲养动物谱系。 动物园都应当设立谱系登记员,负责整理全园饲养动物的谱系资料。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