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 第二章 城市公厕的规划 第六条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城市公厕的规划 第六条 城市公厕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