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四) 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 (四)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四) 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