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供水条例(2018年)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条例(2018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