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 第二章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