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 第六章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适用《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6号)。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2001年1月23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