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局关于配合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地震局关于配合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2009年) 发布机关 地震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 为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国务院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以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校舍安全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地震安全问题十分重… 一、 充分认识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性 二、 做好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 努力提高学生的防震减灾素质 附件: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