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17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非法披露、提供利用保密的地质资料的,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