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