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