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