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三十八条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制度,下达分地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对地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监督。 国土资源部配合财政部加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指导和监督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