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2018年) 第三条 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201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采用弹性招标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适用本规程。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含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可采用弹性招标方式发行。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