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各地可以在专项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专项债券提供发行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