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 第一条 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