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一条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