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口岸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暂行规定(1987年) 十二、 地方口岸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暂行规定(1987年) 十二、 十二、 本规定适用于一类口岸所在省、市的口岸管理委员会或口岸办公室。二类口岸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可根据当地口岸的具体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十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