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图管理条例(2015年) 第二章 地图编制 第八条 地图管理条例(201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地图编制 第八条 编制地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属于国家秘密的; 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 被引用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