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二章 调查与规划 第十四条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调查与规划 第十四条 编制工业、农业、市政、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涉及地下水的内容,应当与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相衔接。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