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活动的水行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