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举办大型国际会议,承办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财务及物资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地方部门举办的国际会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在华召开国际会议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7〕54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