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会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会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条 大型国际会议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内编制会议经费决算报告,总结会议经费明细收支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编报决算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