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201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收入主要包括:
会议注册费收入,指根据国际惯例,由会议承办单位向参会代表收取的用于会议支出的费用。
国际组织专项资助,指国际组织拨付给会议承办单位的专项经费。会议承办单位应积极向国际组织申请专项资助。
中央财政拨款,指在无会议注册费收入和国际组织专项资助,或者会议注册费收入和国际组织专项资助不足以弥补会议开支时,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补助经费。
赞助收入,指境内外机构或部门、企业、个人出于自愿,无偿向国际会议提供资金或物资赞助形成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召开国际会议时举办展览、展示、广告、旅游中介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