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015年) 十、 其他政策 (五)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015年) (五) 十、 其他政策 (五) 曾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补缴后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续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规定补缴的,应缴未缴的工作年限作为中断缴费年限。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