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11年) 附件: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略,详情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第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