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 第八章 土地权利保护 第七十条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 第七十条 第八章 土地权利保护 第七十条 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八章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