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争议的主要事实;

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