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18年)
  3. 5. 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4. 七、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18年) 七、

5. 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七、 其他要求

(二十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会同当地同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十五)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同时废止。
(二十三) 目录 (二十四)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