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建設「國營友誼農場」的决定(195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國務院關於建設「國營友誼農場」的决定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七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
一、
這個大型國營穀物農場設在黑龍江省集賢縣三道崗,命名為「國營友誼農場」,作為中蘇偉大友誼的紀念。
二、
任命王操犁為「國營友誼農場」場長,並由王操犁、魏震五、張省三、陳劍飛、洪澍、韓玉等六人組成建場委員會,負責農場的籌建工作。建場委員會在農業部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的…
三、
「國營友誼農場」根據當地土壤、氣候等條件以種植小麥、大豆、苞米等穀物為主,並在發展穀物生產的基礎上逐步發展畜牧業。要求在一九五五年以內,完成農場的主要基本建設工…
四、
中央和黑龍江省的水利、交通、鐵道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大力積極支持「國營友誼農場」的建場工作。農業部和建場委員會應即主動地和各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五、
建場委員會應特別註意加強農場的政治工作,團結全體職工,勤勤懇懇地向蘇聯專家學習,努力掌握新的技術和大型穀物農場的管理方法,並和農場周圍的居民群眾建立密切聯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