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条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的质量管理。 出版时间超过10年且无再版或者重印的图书,不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