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评分时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与步骤:
就各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申请书》除代理服务费报价以外的各项进行评分并汇总各《代理申请书》的得分;
开启单独密封的代理服务费报价,根据《选聘征询文件》中载明的方法计算各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报价的得分;
计算各采购代理机构的总得分并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开启代理服务费报价时可以邀请递交了《代理申请书》的各采购代理机构的代表参加,但不得将各采购代理机构派代表参加作为强制性要求。